B Corp企業  令商業力量盡情發放 (原文來自資本雜誌)

B Corp企業  令商業力量盡情發放 (原文來自資本雜誌)

  仍然繼續討論企業社會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 CSR),可能已經不合時宜。隨著時代的轉變,單是進行慈善活動,扶助弱勢,效果短暫,而且企業的獲益未必持續。其實早在2007年,有美國企業家提出「共益企業」(B Corp)的概念,相信企業不單能為股東創造財富,同時亦能為不同的持份者創造利益;規模及生意額不再是企業成功的唯一定義,對社會及環境生態作出的貢獻亦是企業成功的指標之一。之後更創立了非牟利組織B型實驗室(B...